從信報看到有上表的對照,這即意味樓價仍有大升浪?
簡單而言,心裡有少許疑團:
一、為何要把1984年至1997年的樓市跟2003年至2016年來比較?兩段時期是否在香港發展路途上有相同之處?
二、為何時段的劃分以13年計,不是10年,或較早時其他分析員指出的16年期?
三、1998年至2002年的時期發生了甚麼事?
四、文中指2016年將有可能再見高峰,是否意味2017或打後樓市有可能急挫?
圖表由卓凌地產分析有限公司提供,數據分析參考有餘,卻欠了一點解釋,有點不像信報的作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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